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发〔2021〕307号),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本次修订适用于动力煤期货2112及后续合约,自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起施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x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条款对照.docx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