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关于乙二醇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乙二醇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乙二醇期货交易的批复》(证监函[2018]374号)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上市,为确保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乙二醇期货合约自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EG1906、EG1907、EG1908、EG 1909、EG1910、EG 1911。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乙二醇期货合约我公司标准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上市首日各客户保证金模板无优惠,均为交易所保证金标准+4%,上市当日未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当日结算时起恢复协议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交易手续费

乙二醇期货合约我公司基准交易手续费为12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手续费分别减半收取。

五、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乙二醇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鉴于新合约上市的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及时了解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注意风险防范,审慎参与,理性投资。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期货合约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十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乙二醇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月份

1、2、3、4、5、6、7、8、9、10、1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交割质量标准(F/DCE EG001-2018)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EG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阅读人数:

2018-12-08 0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