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2017年清明节休市及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相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4月1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4月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同时3月3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星期三)当晚夜盘恢复交易。

另外,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清明节休市前后我公司保证金调整方案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前后,我公司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维持现行标准,不作调整。

二、同时特请您关注,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和11%。上海期货交易所若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郑州商品交易所自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除菜籽、动力煤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详情您可登陆各期货交易所网站进行查询。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本次清明假期各品种保证金不做调整。

三、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自铁矿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8%和10%。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5%。

由于近阶段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在此,我们提醒您密切关注休市前后的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审慎参与,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阅读人数:

2017-03-29 06: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