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各期货交易所申报费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夜盘)起,各商品期货交易所,将对全部期货、期权品种收取一定标准的申报费。

        1、股指期权目前不收取申报费,除股指期权外的所有期货及期货期权合约将全部收取申报费,同时期权品种申报费计算方式按合约月份计算申报费;

        2、在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除股指期货合约外),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指令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指令所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3、请您关注各期货交易所最新申报费收取规则及费率标准;

        4、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开有多个交易编码,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下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5、做市商在做市品种上免收申报费;

        请谨慎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及相关交易指令,根据交易相关规则合规交易,密切关注可能引发的相关风险。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阅读人数:

来源:zhangjing

2024-10-24 14: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