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0月31日,按照交易规则,如您仍持有商品期货2411合约持仓,请尽快调整为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
一、郑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11合约进入交割月。
法人客户进入交割月合约应当调整为下列整数倍基数:CF411为8手的整倍数、CY411为4手的整倍数、ZC411为200手的整数倍。
二、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11合约进入交割月。
11月14日为以下241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将合约调整至交割单位整倍数:j2411为10手的整数倍,jm2411为100手的整数倍,i2411为100手的整数倍,b2411为100手的整倍数。
三、上期所2411合约进入交割月需调整为交割单位整倍数,调整规则如下:cu2411、al2411、zn2411、pb2411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ni2411合约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au2411合约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ag2411、sn2411、sp2411、br2411合约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rb2411、wr2411、hc2411合约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ss2411合约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ao2411合约调整为15手的整数倍。
11月15日为上期所2411合约(除fu2410)的最后交易日,11月8日收盘前,上期所自然人的期货2411合约(除fu2411)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0月31日收盘前,BC2411合约需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NR2411合约需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
BC2411、NR2411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1月15日,11月8日收盘前,不能交付或者接收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自然人客户BC2411、NR2411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11月12日收盘前,客户的NR2411合约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五、广州期货交易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11合约进入交割月。
11月14日为以下为si2411、lc2411合约最后交易日,10月31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的si2411、lc2411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请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自然人持仓客户及上期所、能源交易中心非交割单位整倍数的持仓客户于10月31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2411合约持仓调整至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上期所的各品种2411期货合约(除fu2411)及能源中心的BC2411、NR2411期货合约的自然人持仓客户于11月8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该合约调整为0手;能源中心的NR2410合约客户应于11月12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卖持仓量与持有的标准仓单量调整至数量匹配;如逾期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您的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