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1〕210号)通知,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18日交易时(即5月1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焦煤和焦炭期货品种1月、5月和9月合约的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品种 | 调整前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 调整后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
非日内交易 | 日内交易 | 非日内交易 | 日内交易 |
焦煤 | 0.6 | 1.2 | 0.7 | 1.4 |
焦炭 | 0.6 | 1.2 | 0.7 | 1.4 |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