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1〕224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1520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菜油、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动力煤期货210621072108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动力煤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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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1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