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21〕333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JM2109和焦炭J21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15%和11%调整为20%和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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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08: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