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21〕464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焦煤和焦炭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5%,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至15%和20%,其中焦煤JM2111、JM2112、JM2201合约和焦炭J2111、J2112、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30%。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