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转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部分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行权交收日调整的公告

关于部分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行权交收日调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第2.5条、第5.13条规定,沪深 300ETF期权、创业板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2023年1月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由2023年1月25日调整为2023年1月30 日,行权交收日由2023年1月26日调整为2023年1月31日。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2 月 9 日

阅读人数:

2022-12-12 10: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