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22〕208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4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自交割月份第八个交易日起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20%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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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7: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