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上期发〔2022〕74号),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11日(周五)(即3月10日〔周四〕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周四〕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我公司相关合约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十日

阅读人数:

2022-03-10 16: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