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2〕115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及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0%。我公司相关合约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二、自2022年3月9日(周三)当晚夜盘交易时起,菜粕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元/手。我公司相关合约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三、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起,硅铁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元/手;苹果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20元/手。我公司相关合约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