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2〕15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8日(周二)当晚夜盘交易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4手。
二、自2022年3月9日(周三)起,强麦期货2205、2207、2209、2211及2301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10手。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公告。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