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22〕103号),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3日(周四)交易时(即3月2〔周三〕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您在液化石油气期货PG2203、PG2204、PG2205合约上单日开仓量调整为不得超过2,000手,该品种其余合约交易限额保持不变。该单日开仓量是指您当日在液化石油气期货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大连商品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