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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上期发〔2021〕342号 ),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恢复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收费标准由年化费率0.5%下调至年化费率0.1%。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阅读人数:人
2021-12-24 1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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