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的通知

关于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上期发〔2021〕342号 ),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恢复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收费标准由年化费率0.5%下调至年化费率0.1%。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十二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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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12: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