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19〕107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2019年3月19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棉花、菜籽油、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