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通知(上能办发〔2018〕25号),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2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
原油SC1901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6%;原油SC1902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5.5%。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关于交易所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