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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7〕253号)通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大商所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12%,我公司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合规交易,做好市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阅读人数:人
2017-08-22 03: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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