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发〔2016〕170号)通知,经上期所研究决定,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我公司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029-87406606、95582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