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6〕287号)通知,经大商所研究决定:
一、焦炭、焦煤品种自2016年11月10日结算时起,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3%;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
二、自2016年11月11日交易时(即11月10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铁矿石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不变。
我公司焦炭、焦煤品种保证金和铁矿石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029-87406606、95582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