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保证金和铁矿石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6〕287)通知,经大商所研究决定

一、焦炭、焦煤品种自2016年11月10日结算时起,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3%;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
  二、自2016年11月11日交易时(即11月10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铁矿石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不变。

我公司焦炭、焦煤品种保证金和铁矿石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029-87406606、95582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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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1 00: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