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6〕281号)通知,经大商所研究决定:
自2016年11月8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自2016年11月9日交易时(即8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焦炭和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提高至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不变。
我公司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029-87406606、95582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