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临近交割月品种持仓手数调整的风险通知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3月29日,按照交易规则,如您仍持有商品期货2404合约持仓,请尽快调整为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
        一、郑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04合约进入交割月。

        法人客户进入交割月合约应当调整为下列整数倍基数:CY404为4手的整倍数、ZC404为200手的整数倍。

        二、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04合约进入交割月。
        4月16日为以下2404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将合约调整至交割单位整倍数:j2404为10手的整数倍,jm2404为100手的整数倍,i2404为100手的整数倍,b2404为100手的整倍数。
        三、上期所2404合约进入交割月需调整为交割单位整倍数,调整规则如下:cu2404、al2404、zn2404、pb2404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ni2404合约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au2404合约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ag2404、sn2404、sp2404、br2404合约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rb2404、wr2404、hc2404合约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ss2404合约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ao2404合约调整为15手的整数倍。
        4月15日为上期所2404合约(除fu2404)的最后交易日,4月8日收盘前,上期所自然人的期货2404合约(除fu2404)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3月29日收盘前,BC2404合约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NR2404合约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

        BC2404、NR2404合约最后交易日为4月15日, 4月8日收盘前,自然人BC2404、NR2404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4月10日收盘前,客户的NR2404合约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五、广州期货交易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04合约进入交割月。
        4月16日为以下为si2404、lc2404合约最后交易日,3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的si2404、lc2404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请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自然人持仓客户及上期所、能源交易中心非交割单位整倍数的持仓客户于3月29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2404合约持仓调整至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上期所的期货2404合约(除fu2404)及能源中心BC2404、NR2404期货合约的自然人持仓客户于4月8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该合约调整为0手;能源中心的NR2404合约客户应于4月10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卖持仓量与持有的标准仓单量调整至数量匹配;如逾期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您的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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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zhangjing

2024-03-25 15: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