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郑商所】转发郑商所关于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3〕75 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纯碱期 货 2309、2310、2311 及 2312 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 数量为 1000 手,在纯碱期货 2401、2402、2403、2404、 2405、2406、2407 及 2408 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 为 10000 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 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 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 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 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 于 5 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 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 1 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 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郑商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 年 8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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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zhangjing

2023-08-25 11: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