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同意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上市,现将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自2023年8月1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当日08:55-09:00集合竞价,09:00开盘。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二、上市交易合约
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
三、挂牌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公司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0%;涨跌停板幅度为±10%,2023年8月18日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
五、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3万手(单边)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六、公司交易手续费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平今仓交易暂免收交易手续费。实际收取手续费标准以结算单为准。
七、申报费收取
集运指数(欧线)各合约的申报费费率标准如下。
表一: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申报费费率表
报单成交比OTR 信息量 | OTR≤2 | OTR>2 |
1笔≤信息量≤4000笔 | 0 | 0 |
4001笔≤信息量≤8000笔 | 0.01元/笔 | 0.02元/笔 |
8001笔≤信息量≤40000笔 | 0.05元/笔 | 0.1元/笔 |
40001笔≤信息量 | 1元/笔 | 2元/笔 |
注释: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视其为1来计算OTR。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八、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九、交易权限开通
客户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应当满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其中,可用资金要求应当满足“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鉴于新合约上市的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及时了解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注意风险防范,审慎参与, 理性投资。
附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标准合约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