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能源中心】转发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文件


上能发〔2026〕26号



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限额的

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10日(即3月9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4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9日

抄送证监会期货司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9日印发

打字:虞向琪            校对:曲蓉晖           共印1份

阅读人数:

2026-03-10 1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