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能源中心】转发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文件


上能发〔2026〕23号




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20263月9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20263月9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4、lu2605、lu2606、lu2607、lu2608、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20263月9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610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6日










抄送证监会期货司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6日印发

打字:虞向琪            校对:曲蓉晖           共印1份

阅读人数:

2026-03-09 1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