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19〕452号),为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数据统计标准与国际接轨,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连商品交易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中成交量和持仓量的定义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详细内容见大连商品交易所官网: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192769/index.html。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2019〕87号),《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详细内容见郑州商品交易所官网: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19/10/1572876320049434.htm。
接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2019〕92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案)》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详细内容见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5194.html。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http://www.shfe.com.cn/en/AnnouncementandNews/SHFEAnnouncement/911335198.html,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上管理办法及细则均自2020年1月1日(星期三)起施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