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29日,按照交易规则,如您仍持有商品期货1912合约持仓,请尽快调整为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
一、郑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912合约进入交割月。
法人客户进入交割月合约需调整为下列整数倍基数:AP912为2手的整倍数、CY912为4手的整倍数、ZC912为200手的整数倍。
二、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912合约进入交割月。
12月13日为以下19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将合约调整至交割单位整倍数:焦炭1912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1912为100手的整数倍,铁矿石1912为100手的整数倍,豆二1912为100手的整倍数。
三、上期所1912合约进入交割月需调整为交割单位整倍数,调整规则如下:cu1912、al1912、zn1912、pb1912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rb1912、hc1912、wr1912合约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au1912合约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ag1912、sn1912、sp1912合约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ni1912合约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
11月29日为燃料油期货19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11月26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的燃料油期货1912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12月11日收盘前,上期所自然人的期货1912合约(除fu1912)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SC19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1月29日。11月19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的SC1912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五、中国金融交易所11月28日收盘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持有的1912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请郑商所、大商所自然人持仓客户及上期所非交割单位整倍数持仓客户于11月29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1912合约持仓调整至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上期所的自然人fu1912持仓客户于11月26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fu1912合约调整为0手;能源中心的自然人持仓客户于11月19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SC1912合约调整为0手; 中金所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于11月28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T1912、TF1912、TS1912合约调整为0手, 逾期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您的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