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0〕98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结算时起,PTA期货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和2012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
二、自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起,PTA 和甲醇两期货品种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