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为确保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平稳运行,现将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 2102、PG2103。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幅度
上市首日,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4%,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4%。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起,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4%,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按照上市首日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相关手续费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18元/手。液化石油气期货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为1元/吨。液化石油气仓储费定为1元/吨·天。
五、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大连商品交易所将公布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六、指定质检机构及指定交割厂库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液化石油气指定质检机构,质检机构名录与检验及取样费用最高限价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官网。
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江门市新江煤气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为液化石油气期货指定交割厂库,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官网。
有关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的相关规则您可登陆大连商品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dce.com.cn/查阅或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进行咨询。
鉴于新合约上市的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及时了解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注意风险防范,审慎参与,理性投资。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 液化石油气 |
交易单位 | 2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
交割等级 | 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交割质量标准(F/DCE PG001-2020) |
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指定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PG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