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2020年清明节休市及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204月4(星期4月6(星期清明节假日休市,4月7日(星期)起照常开市

清明假期临近且近期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各交易所近期对部分品种交易所保证金及涨跌幅进行了提高调整,为有效控制近期系统性风险,经我公司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1日(星期)结算时起将以下品种公司保证金加收比例做相应提高处理: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豆一、豆二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3%提高至交易所基础+5%;豆粕、聚氯乙烯、鸡蛋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4%提高至交易所基础+5%;焦煤、焦炭、苯乙烯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4%提高至交易所基础+6%;铁矿石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5%提高至交易所基础+6%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3%提高至交易所基础+5%;菜籽粕、动力煤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4%提高至交易所基础+5%;棉花、棉纱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4%提高至交易所基础+6%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3%提高至交易所基础+4%;铅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3%提高至交易所基础+5%;热轧卷板、锡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4%提高至交易所基础+5%;黄金、白银、铜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4%提高至交易所基础+6%;橡胶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5%提高至交易所基础+6%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品种的保证金加收比例由交易所基础+5%提高至交易所基础+6%

本次公司保证金加收比例提高调整清明假期后不恢复。

由于近阶段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在此,我们提醒您密切关注休市前后的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审慎参与,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三十一


阅读人数:

2020-03-31 15: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