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0〕293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72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PTA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二、自2020724(星期五)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3/手;免收纯碱期货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PTA、甲醇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手,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手。

三、自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甲醇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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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2 16: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