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0〕293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PTA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二、自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3元/手;免收纯碱期货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PTA、甲醇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元/手,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元/手。
三、自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甲醇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