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临近交割月品种持仓手数调整的风险通知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按照交易规则,如您仍持有商品期货2012合约持仓,请尽快调整为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
  一、郑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012合约进入交割月。
  法人客户进入交割月合约需调整为下列整数倍基数: CY012为4手的整倍数、AP012为2手的整倍数、ZC012为200手的整数倍。
  二、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012合约进入交割月。
  12月14日为以下20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将合约调整至交割单位整倍数:j2012为10手的整数倍,jm2012为100手的整数倍,i2012为100手的整数倍,b2012为100手的整倍数。
  三、上期所2012合约进入交割月需调整为交割单位整倍数,调整规则如下:cu2012、al2012、zn2012、pb2012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rb2012、hc2012、wr2012合约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au2012合约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ag2012、sn2012、sp2012合约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ni2012合约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ss2012合约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
  11月30日为燃料油期货20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11月25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的燃料油期货2012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12月10 日收盘前,上期所自然人的期货2012合约(除fu2012)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SC20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11月18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的SC2012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NR20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2月15日。12月3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的NR2012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五、中国金融交易所
  11月27日收盘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持有的2012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请郑商所、大商所自然人持仓客户及上期所非交割单位整倍数持仓客户于11月30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2012合约持仓调整至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上期所的自然人fu2012持仓客户于11月25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fu2012合约调整为0手; 能源中心的SC2012自然人持仓客户于11月18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SC2012合约调整为0手, NR2012自然人持仓客户于12月3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NR2012合约调整为0手;中金所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于11月27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T2012、TF2012、TS2012合约调整为0手,如逾期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您的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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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4: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