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1、5、9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0〕481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起,对棉花等10个期货品种的非1、5、9合约,从进入交割月前5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棉花等期货品种相关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

品种

收取标准(元/手)

交易手续费

平今仓手续费

棉花

2

0

白糖

1.5

0

菜籽油

1

0

菜籽粕

1

0

PTA

1.5

0

动力煤

2

0

甲醇

2

2

玻璃

1.5

1.5

锰硅

1.5

0

硅铁

1.5

0

      其他月份合约按正常手续费标准收取。自本通知实施时起,郑商发202011号文同步废止。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


阅读人数:

2020-12-29 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