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1〕23号)通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结算时起,玉米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9%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7%不变。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