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1〕322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自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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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14: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