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1〕338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7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PTA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动力煤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自2021727日(星期二)起,红枣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红枣期货21092112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9/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9/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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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08: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