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21〕398号),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自9月9日(星期四)交易时(即9月8日(星期三)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焦煤、焦炭相关合约手续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焦煤、焦炭 | 调整前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 调整后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
日内交易 | 非日内交易 | 日内交易 | 非日内交易 |
2110、2111、2112合约 | 1 | 1 | 6 | 6 |
2201合约 | 3 | 1 | 6 | 6 |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