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中金所发〔2021〕48号),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110合约、IH2110合约、IC2110合约、IO2110合约(合约月份为2021年10月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割手续费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收取。
  股指期权合约每日(含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1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2元
我公司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加收比例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8-6896。

特此通知。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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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09: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