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势回顾
利比亚增加产量,中国成品油出口量增加,市场关注欧佩克协议履行情况,交易商获利回吐,欧美原油期货回跌。周五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西得克萨斯轻油2月期货结算价每桶52.37美元,比前一交易日跌0.64美元;伦敦洲际交易所布伦特原油3月期货结算价每桶55.45美元,跌0.56美元,跌幅1.0%。
昨日市场波动加大,石化品种宽幅震荡, LLDPE主力1705最终大涨240元报收10150元/吨,持仓30万手,成交量59万手。聚丙烯同样低开高走,1705最终涨139元至8881元/吨,持仓42万手,成交量41万手。LPP价差扩大,而上方空间受限。
基本面分析
原油市场:
中国海关总署表示,中国2016年原油进口量3.81亿吨,比2015年增长13.6%。估计去年12月份中国原油进口量3637万吨,相当于每日856万桶,超过9月份创下的每日进口量804万桶历史最高水平。12月份中国原油出口34万桶,比2015年同期增加36%;去年全年中国原油出口294万吨,比2015年增加2.6%。数据还显示,2016年中国成品油出口量4831万吨,比2015年增加34%;2016年12月份中国成品油出口量535万吨,比2015年同期增加24%。
市场继续关注欧佩克减产协议履行情况。分析师认为,尽管沙特阿拉伯宣称已经将原油日产量降低到每日1000万桶以下,但是目前看来出口量没有减少。路透社援引利比亚官方人士的话说,利比亚原油日产量增加到75万桶,比上周增加5万桶。
美国原油钻井平台数通常被视为该行业活动的指标。在2014年10月份达到峰值的1609座后,低油价对生产造成压力,原油钻井平台数因此下降。随着油价反弹,过去的33周,仅美国在线钻井有3周减少。欧佩克达成减产协议后,美国页岩油钻井量持续增加,加剧了市场对超供的担忧。尽管本周美国石油钻井数量减少,但是分析师认为,美国石油钻井数量只是偶然减少,已经高于去年同期数量,随着油价上涨至每桶50美元上方,美国石油钻井数量有增加趋势。同期,美国天然气钻井数量一年多来首次同比增加。油田服务机构贝克休斯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1月13日的一周,美国在线钻探油井数量522座,比前周减少7座,比去年同期增加7座。报告显示,美国得克萨斯州钻井数量减少2座,路易斯安那州增加1座,宾州和俄亥俄州各减少1座,怀俄明州增加2座。本周美国海上平台25座,比前周增加1座,比去年同期减少1座。贝克休斯公布的数据还显示,同期美国天然气钻井数136座,比前周增加1座,比去年同期增加1座。其中美国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平台共计634座,比前周减少6座,比去年同期增加11座。美国油气钻井平台总计659座,比前一周减少6座,比去年同期减少1座。
塑料市场:
亚洲乙烯平稳。亚洲乙烯市场收盘持稳。市场人士表示,东北亚乙烯市场交投“真的很安静”。部分业者新年假期尚未归市。周一因公众假期休市,无收盘。
1、PE现货市场:,PE现货报盘窄幅整理为主,线性主流9800-10200元/吨。石化库存上行,期货日内上行小幅支撑市场心态,但买入意向一般,成交整体表现一般,预计短线维持整理;
2、PP市场:PP市场交投相对放缓。终端工厂订单多结束,适量维持低负荷开工。由于炼厂年前为规避春节高库存风险,目前库存对各石化暂无太大风险。商家及厂家年前多维持中等偏低库存,对后市暂无恐慌性担忧,预计市场跌势难以放大,弱势整理为主。拉丝价格徘徊在8500-9000元/吨,市场共聚价格徘徊在9200-9800元/吨。
总结
利比亚增加产量,中国成品油出口量增加,市场关注欧佩克协议履行情况,交易商获利回吐,欧美原油期货回跌。近期市场关注重点仍是协议执行力度,高油价将导致非OPEC国家尤其是美国增产,原油中期宽幅震荡格局概率较大。
石化方面,石化高压多有下调,市场交投气氛一般,商家依托成本及货源情况整理报价,线性主流9800-10200元/吨。石化库存上行,但买入意向一般,成交整体表现一般,预计短线维持整理;PP市场交投相对放缓。终端工厂订单多结束,适量维持低负荷开工。由于炼厂年前为规避春节高库存风险,目前库存对各石化暂无太大风险。商家及厂家年前多维持中等偏低库存,对后市暂无恐慌性担忧,预计市场跌势难以放大,弱势整理为主。拉丝价格徘徊在8500-9000元/吨,市场共聚价格徘徊在9200-9800元/吨。
操作建议:
LLDPE:短期震荡修复为主。
PP:波动加剧,暂且观望。
【行业新闻】
废塑料企业税负将加重?
8月29日上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的说明。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环保税终于浮出水面。环保税草案,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后,第一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法法律草案。伴随着立法程序的推进,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有望增加到19个,环保税将成为治污减排、环境治理上的一大利器。
1、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对草案的说明中称,本次立法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
1979年颁布的环保法(试行)确立了排污费制度,现行环保法对此进行了延续。全国人大财经委认为,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
根据草案,环保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2、关于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的征收对象相衔接,草案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第三条),具体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第六条第一款)。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第二十大条)。
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种类数,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第九条)。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第八条)。
3、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草案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同时,兼顾目前部分省、直辖市上调了排污费收费标准且有的省、直辖市收费标准较高的情况,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可以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基础上,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第六条)
4、环境保护税如若开征,会否增加企业负担?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此前曾表示,此举并非为了增加税收,而是鼓励企业减少排污,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通过税收手段可以促进社会节能减排、引导消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在骆建华看来,应该形成一种正向激励机制,除了对污染严重企业进行惩罚,也应该鼓励做得好的企业,比如税收减半、环保领跑者制度等,要大棒和胡萝卜政策双管齐下。
草案明确提出,为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骆建华认为,比起市政环保来说,开征环境保护税将吸引企业去开拓工业污染治理领域,这个市场比市政环保要大很多。
开征环境保护税也会对开展第三方治理产生影响。“由第三方进行专业化治理,谁污染谁治理,这个市场也很有潜力。”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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